一、沒簽訂勞動合同仲裁怎么賠償
因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fā)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要經(jīng)濟補償。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而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雙倍工資,若因用人單位自身原因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經(jīng)濟補償金。
二、沒簽訂勞動合同仲裁怎么賠償?shù)姆梢罁?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沒有試用期,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
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達一個月以上,勞動者有權離職,不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并可以要求從次月起,由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工資,是勞動者的合法收入,無論勞動者什么原因離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都無權扣押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向勞動機關投訴。
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能和國家法律相抵觸,如果抵觸的,該條款無效。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