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的立案標準如下:出售、購買假幣或者明知是假幣而運輸,總面額在4000元以上的,就能以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立案,并予以刑事處罰。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出售、購買假幣或者明知是假幣而運輸,總面額在4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屬于“數(shù)額較大”;總面額在5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的,屬于“數(shù)額巨大”;總面額在200000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