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罪名怎么定罪
尋釁滋事罪名的定罪標準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
3.侵害的客體即社會公共秩序;
4.客觀方面即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三、尋釁滋事罪有追訴時效期嗎
有。按照《刑法》中對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來看,此罪的法定最高刑為5年有期徒刑,意味著尋釁滋事罪追訴時效為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