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特征是什么
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特征是:1、主體是國家,標的物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特定性;2、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3、土地使用權出讓具有有償性和有期限性;4、土地使用者行使權利具有有限性。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特征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nèi)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協(xié)議;(二)招標;(三)拍賣。依照前款規(guī)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