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輪條款(liner terms),又稱泊位條款(berth terms)或總兌條款(gross terms),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負責(zé)雇傭裝卸工人,并負責(zé)支付裝卸及堆裝費用。具體地講,在裝貨港,承租人只負責(zé)將貨物送至碼頭、船邊,并置于船舶吊鉤之下,船舶所有人則在船舶吊鉤所及之處接收貨物;在卸貨港,船舶所有人負責(zé)在船舶吊鉤之下交付貨物,承租人則在船舶吊鉤之下接收貨物。至于費用的劃分也完全以此為標準。
在航運實踐中,有人誤認為只要合同中訂立了班輪條款,則此種運輸就完全應(yīng)按照班輪運輸?shù)臈l件來進行,其實不然。所謂的班輪條款,僅僅是在裝卸費的分擔問題上仿效了班輪的做法,即由船舶所有人承擔裝卸費用,而不涉及其他的權(quán)利和義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