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要求
1.1 按施工圖施工沒有變動的,直接在施工圖上加蓋并簽署竣工圖章。
1.2 一般性的圖紙變更,可根據設計變更依據,在施工圖上直接改繪后,加蓋并簽署竣工圖章。
1.3 用于編制竣工圖的施工圖紙必須是新藍圖??⒐D章應逐張加蓋在圖標上方空白處。
1.4 凡涉及結構形式、工藝、平面布置等重大改變,或圖面變更超過1/3的,應重新繪制竣工圖。
2. 改繪方法
在施工藍圖上改繪竣工圖,一般采用杠改法、叉改法和圈改法。所有變更內容都必須修改,并從圖上修改處索引標注其修改依據。
2.1 對數字、文字及符號的修改,可用杠改法。
2.2 對于少量圖形的修改,可用叉改法。
2.3 對于較多圖形的修改,可用圈改法。
3. 加寫說明
按上述方法改繪后的圖紙,如果有的內容仍無法表示清楚,應用簡練的文字適當加以說明。
3.1 同一變更內容涉及到多處修改時,要對所有涉及到的圖紙和部位全部加以改繪,其修改依據可只在一個修改處標注,但要在此處做簡要說明。
3.2 砼強度等級改變、鋼筋的代換等在圖上改繪難以用作圖方法表達清楚時,可用索引的形式加以說明。
4. 注意事項
4.1 施工圖紙目錄必須加蓋并簽署竣工圖章。如有作廢、補充的圖紙,均應在施工圖目錄上加以標注。
4.2 改繪時要用黑色碳素墨水。字體及其大小要與原圖相協(xié)調。繪線時要使用繪圖工具,不能徒手繪制。
4.3 在施工圖上改繪,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補貼等方法修改圖紙。
4.4 修改的內容和有關說明均不得超過原圖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