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出口需要四證
1.msds報告,物理安全技術說明,他是化學生產、貿易、銷售企業(yè)按法律要求向下游客戶和公眾提供的有關化學品特征的一份綜合性法規(guī)文件。
2.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cnas認定的第三方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書。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jù)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shù)姆ㄒ?guī)、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做出鑒定和建議。
3.危包證,原產地海關出具的出鏡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危包證主要包含2個方面,性能證和使用證。包裝廠家用性能證去生產安全危險品工廠的當?shù)睾jP申請。
4.un38.3認證,聯(lián)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
5.出口報關資料:電子委托、裝箱單、發(fā)票、銷售合同、申報要素。注意事項:鋰電池屬于危險品貨物,必須國外運輸車輛和貨物同時到達口岸,貨物需要在24小時內出境,鋰電池運輸對車輛有要求,需要冷藏車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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