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物流公司在注冊和使用ioss號碼時,需要承擔哪些風險?有些什么隱藏的問題可能還沒注意到?
歐盟稅法規(guī)定,一個公司只能擁有一個ioss號,在運輸時不僅需要ioss信息,還需要提供訂單信息、貨物的訂貨信息等。托運人是ioss號碼的所有者,必須在貨物訂單信息中注明。
仔細地解釋下這個句子的意思。
發(fā)貨人即賣家,即賣家收取買家在購貨時所支付的vat稅,在貨物出貨時享受歐盟海關的快速通道,在下個月做vat申報時,必須向歐盟政府繳納已收取的vat稅。
若ioss號并非賣家自己的,實際上是物流公司向賣方提供的服務。因此,ioss報關單上必須填寫貨物運輸公司名稱,而非賣家。
在理論上,物流公司向歐盟買家出售貨物,因此物流公司必須承擔vat稅的這一部分。
由于物流公司的客戶量大,貨物雜亂,許多稅務代理不敢向物流公司提供稅務代理服務,所以一些物流公司自己在歐盟注冊了本土公司,為自己的ioss做歐盟的稅務代理,許多稅務代理都不敢向物流公司提供稅務代理服務。
但有許多物流公司都不知道,在這種運作模式下,該公司不僅要為進口貨物繳納vat稅,還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因為歐盟公司擁有ioss號碼,也就是說,從責任認定上來說,是歐盟公司向買家發(fā)貨,而貨物是歐盟公司出售給買家的,而歐盟公司則制造銷售,因此歐盟公司必須承擔歐盟公司的所得稅。
對于物流公司來說,由于賣家客戶較多,所以在提供ioss服務時,一定要找一家安全可靠的稅務代理來處理ioss服務,并建議在發(fā)貨的時候對貨物的銷售收取vat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