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常見的存在隱患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附加條款主要有工程最終造價的確定問題、工程竣工驗收與結算款的支付問題和、“三邊”項目工程量的確認及工程款的支付這三個方面。從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看,在通用條款中有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付款條件的約定是十分清楚的,其明確約定了預付款、進度款及竣工結算款。
1、工程最終造價的確定問題
工程欠款一個突出問題,是建設工程竣工結算難,確定工程最終造價更難。“付款沒有依據”已成為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的眾口一詞的理由。所謂沒有依據,是指工程造價決算未能審定。一項工程從竣工交付使用起,一年、二年甚至更長時間未能結清工程款的比比皆是,一個最為主要的原因就是不能及時確定工程最終造價。如果委托審價部門進行審價,往往又是遙遙無期。在目前立法對有關審價期限、內容、依據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情況下,作為建筑工程施工企業(yè),在制訂合同文本時,對工程竣工結算、工程未支付等重要條款時,盡可能制訂完備,用語明確具體,文字嚴密準確,最終達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最終價款難以確定。
2、工程竣工驗收與結算款的支付問題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中,往往是在工程完全竣工結束后,總包拿到工程尾款,但問題是有些工程時間跨度很長,最后的竣工驗收往往由于一些小工程而不能如期進行,在平行發(fā)包的情況下,往往會由于個別承包人不能順利完工而不能竣工驗收,也會存在業(yè)主以各種形式故意拖延工期,而最后的竣工驗收不能正常如期進行,這樣承包商最后的尾款拖起來就遙遙無期。筆者就辦過這樣一個案子,在蘇州某開發(fā)商在房子預售不佳的情況下,開發(fā)商將自己作的一部分工程遲遲不完工,工程無法進行竣工驗收。而作為總包,兩年過去也不能拿到最后幾百萬元的尾款,總包翻翻合同,清清楚楚,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尾款。避免這一問題根本作法是將工程尾款的支付與中間驗收與單體工程驗收掛鉤,而不能與全部工程竣工驗收掛鉤。
3、“三邊”項目工程量的確認及工程款的支付
針對建設工程“三邊”狀況以及合同造價失控的現狀,作為承包商的對策是在設定承發(fā)包合同時增加工程造價過程控制的內容,按工程形象進度分階段進行預算并確定相應的操作程序,使承發(fā)包合同簽約時不確定的工程造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約定的程序得以確定,從而避免可能出現的造價糾紛。在造價過程控制中可以增加一些特別約定,比如說約定發(fā)包方按工程形象進度分階段提供施工圖的期限和發(fā)包方組織分階段圖紙會審的期限,約定承包方收到分階段施工圖后提供相應工程預算是以及發(fā)包方批復分階段預算的期限,約定發(fā)包方撥付承包方各分階段預算工程款的比例,以及備料款、進度款、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簽證、新型特殊材料差價的分階段結算方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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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條款的簽訂與執(zhí)行
建筑工程作為一種特殊產品,其質量亦具有特殊性,主要體現在:隱蔽性、關聯性、派生性。隱蔽性是指其質量問題不易發(fā)現,關聯性是指建筑產品各環(huán)節(jié)彼此影響,彼此關聯,派生性是指建筑產品質量問題會引起修復、賠償問題外,可能會引起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民事賠償。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往往有些顯失公平的條款,比如說合同約定:建筑工程必須達到“白玉蘭”獎,否則工程結算款不予支付。這實際上對建筑商是極不公平的。另外,在建筑施工合同中,有關質量問題也有一些近似“荒唐”的約定,比如說約定:工程質量要工程師滿意。這不僅沒辦法量化的和衡量,而且會受較大人為因素的影響。在簽訂包括這些條款的合同時,對這些條款一定要注意,建筑工程質量一定要約定一個可以操作驗收的標準,有一個可以進行正常工程驗收的標準。減少因工程驗收不合格拿到工程款的情形。
影響施工項目質量的因素主要有五大方面:人、材料、機械、方法和環(huán)境,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對這五方面的因素嚴加控制。施工項目質量控制的方法,主要是審核有關技術文件,報告和直接進行現場檢查或必要的試驗等。有些比較規(guī)范的建筑工程企業(yè),在現實操作中形成了一些比較成熟的作法,比如說“在建工程質量每周例會并形成書面紀要”制度。具體的操作實施是建設、施工、設計、監(jiān)理四方負責人每周就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要求、問題、措施以及各方的責任開會明確,各方簽字記錄在案。好處在于整個施工過程中各方的責任有書面證據,日后出現事故誰的責任有案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