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況下面,進行一些舉報程序過程當中,可以根據(jù)所簽訂的合同以及一些相關方式來進行辦理,那么簽訂合同后沒有報警,該如何進行一些程序?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拿了錢沒給貨能報警么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一、拿了錢沒給貨能報警么
收了定金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發(fā)貨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可以要求收受方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涉及到合同詐騙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guī)定。
二、合同欺詐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所謂欺詐,就是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對方虛假的情況,欺騙對方,誘使對方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與之訂立合同。欺詐的種類很多,例如,出售假冒偽劣產(chǎn)品,提供虛假的商品說明書,在沒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對外簽訂合同騙取定金或者貨款等。欺詐具有以下構成要件:
(一) 欺詐一方當事人有欺詐的故意。即欺詐方明知告知對方的情況是虛假的,并且會使對方當事人陷于錯誤而仍為之。欺詐的故意既包括欺詐人有使自己因此獲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獲得利益而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失。
(二) 要有欺詐另一方的行為。所謂欺詐行為,是指欺詐方將其欺詐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為,欺詐行為既可是積極的行為,也可是消極的行為。欺詐行為在實踐中可分故意陳述虛假事實的欺詐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的欺詐。故意告知虛假情況就是虛假陳述,如將劣質品說成優(yōu)等品;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指行為人負有義務向他方如實告知某種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的。
(三) 受欺詐方簽訂合同是由于受欺詐的結果。只有當欺詐行為使他人陷于錯誤,而他人由于此錯誤在違背其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而與之簽訂了合同,才能構成受欺詐的合同。
三、拿了貨不給錢能報案嗎
能報案。報案是公民維護自己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與權利。但是此類債權債務糾紛屬于民事糾紛,不在公安的管轄范圍內,報案是不會進行處理。具體可以先協(xié)商處理,要求對方還錢。協(xié)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好欠條等證據(jù),寫好起訴狀,向法院起訴。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chǎn)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chǎn)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講解關于拿了錢沒給貨能報警么問題的詳細解答,對于我們在處理合同過程當中如果發(fā)生違約情況,我們是可以收集一些相關證據(jù)來進行舉報處理,并且也要采取合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