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被強制承擔租賃稅費合理嗎
強制承租人承擔租賃稅費的行為不合理。有效的租賃合同約定要求當事人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出租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的承諾無效。承租人被強制承擔租賃稅費合理嗎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yīng)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quán)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