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車不過戶簽協議怎么寫的
汽車不過戶簽協議應當寫上甲方的名字、乙方的名字。甲方自用的什么車以及什么車牌號、車輛的型號、發(fā)動機號、車架號、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協議之后,成交的金額是多少,金額需要大寫以及小寫。甲方必須要保證在簽協議之前,該車是沒有任何債權、債務、無拖欠車輛行駛所需的各項費用、同時要保證各項資料證件齊全。
二、汽車過戶后保險是否可以繼續(xù)使用
汽車過戶后,保險可以繼續(xù)使用。保險隨車轉移,可以繼續(xù)使用。但保險期滿后,車輛過戶后后續(xù)購買保險不打折,保險費用按新車購買收取。轉讓二手車所需的信息如下:
1.保險單原件;
2.二手車交易發(fā)票;
3.新的駕駛執(zhí)照;
4.新機動車登記證書;
5.兩位車主的身份證。
三、汽車過戶是否需要換牌
汽車過戶需要換牌。二手車的車牌是屬于原車主的,在辦理轉移登記后,其車牌無法保留,新車主需重新選擇號牌,辦理機動車登記。原車主在車輛辦理轉移登記,在規(guī)定期限內再購買新車或二手車時,可以繼續(xù)沿用原號牌。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二手車交易完成后,賣方應當及時向買方交付車輛、號牌及車輛法定證明、憑證。車輛法定證明、憑證主要包括: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五)養(yǎng)路費繳付憑證;
(六)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七)車輛保險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