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怎么辦
交通事故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認為受訴法院對該案件無管轄權、不享有對該案件進行審理和裁決的權力,從而提出要求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的主張和意見。交通事故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怎么辦的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guī)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