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公寓)照明宜選用以白熾燈、稀土節(jié)能熒光燈為主的照明光源。
2.住宅(公寓)中的燈具,可根據(jù)廳、室使用條件選用升降式燈具。
3.起居室的照明宜考慮多功能使用要求,如設置一般照明、裝飾臺燈、落地燈等。高級公寓的起居廳照明宜采用可調光方式。
4.可分隔式住宅(公寓)單元的布燈和電源插座的設置,宜適應輕墻任意分隔時的變化。可在頂棚上設置懸掛式插座、采用裝飾性多功能線槽或將照明燈具以及電氣裝置件與家具、墻體相結合。
5.廚房的燈具應選用易于清潔的類型,如玻璃或搪瓷制品燈罩配以防潮燈口,并宜與餐廳(或方廳)用的照明光源顯色性相一致或近似。
6.衛(wèi)生間的燈具位置應避免安裝在便器或浴缸的上面及其背后。開關如為蹺板式時宜設于衛(wèi)生間門外,否則應采用防潮防水型面板或使用絕緣繩操作的拉線開關。
7.高級住宅(公寓)中的方廳、通道和衛(wèi)生間等,宜采用帶有指示燈的蹺板式開關。
8.為防范而設有監(jiān)視器時,其功能宜與單元內通道照明燈和警鈴聯(lián)動。
9.公寓的樓梯燈應與樓層層數(shù)顯示結合,公用照明燈可在管理室集中控制。高層住宅樓梯燈如選用定時開關時,應有限流功能并在事故情況下強制轉換至點亮狀態(tài)。
10.有關住宅(公寓)室內插座的設置,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10.8.5條的規(guī)定。
11.每戶內的一般照明與插座宜分開配線,并且在每戶的分支回路上除應裝有過載、短路保護外并應在插座回路中裝設漏電保護和有過、欠電壓保護功能的保護裝置。
12.單身宿舍照明光源宜選用熒光燈,并宜垂直于外窗布燈。每室內插座不應小于2組。條件允許時可采用限電器控制每室用電負荷或采取其他限電措施。在公共活動室亦應設有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