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著整體升降腳手架檢查規(guī)定有哪些?
1升降腳手架無論在工作狀態(tài)和非工作狀態(tài)下,應具有承受規(guī)定荷載而不傾翻的穩(wěn)定性能。
2豎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的定型加強的片式框架或結構,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穩(wěn)定性,不應使用鋼管扣件或扣架等腳手架桿件組裝。
3 附著整體升降腳手架應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傾斜裝置、防墜落裝置以及保證架體同步升降和監(jiān)控升降載荷的控制系統。
4升降腳手架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 倍標準樓層高;架體寬度不應大于1.2m;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8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5.4m。
5升降和使用工況下,架體的懸臂高度不應大于2/5 架體高度,且不應大于6m。
6整體式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應大于1/2 水平支承跨度,且不應大于3m;單片式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應大于1/4 水平支承跨度。懸挑端以定型主框架為中心成對設置對稱斜拉桿,其水平夾角不應小于45°。
7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m2。
8架體的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5/1000,且不應大于60mm。
9相鄰機位的高差不應大于20mm。
10架體外立面沿全高設置剪刀撐,剪刀撐跨度不應大于6m;其水平夾角宜為45°-60°,應將定型主框架、水平梁架和架體連成一體。
11架體外側應用密目安全網圍檔,應可靠地固定在架體上。
12架體底層應用腳手板鋪設,并用平網及密目安全網兜底;架體底層應設置可折起的翻板,防止物料墜落。
13在每一作業(yè)層架體外側應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上桿高度宜為1.2m,下桿高度宜為0.6m;擋腳板高度宜為1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