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拘后多久通知家人
刑拘后應當在24小時內(nèi)通知家人,有礙偵查的情況除外。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guān)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二、刑事拘留有檔案嗎
刑事拘留有檔案的,只要受過刑事拘留的,相關(guān)資料都會留存?zhèn)浒?,但只是刑事拘留沒有判刑的,不算是犯罪記錄,不會影響當事人生活。也就是說,刑事拘留會進檔案,但是不會留案底,只要案件被撤銷了就沒事了,但是如果后續(xù)進行了判刑的話,就是會留案底了。但是不論后果如何,刑事拘留都是會進檔案的。
三、刑事拘留家屬應該怎么做
刑事拘留家屬應該及時聘請律師,并且申請取保候?qū)彙?br>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guān)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quán)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guān)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nèi),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nèi),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quán)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應當及時轉(zhuǎn)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