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能否被認定無效合同
無權代理不是絕對無效的合同,因為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訂立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這類合同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權而存在著瑕疵,但瑕疵可以修補,也就是說,本人的追認可以使無權代理行為有效。無權代理能否被認定無效合同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shù)姆秶坏贸^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