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訴訟管轄怎么進行確定的
勞務合同訴訟管轄的確定方式為: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務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勞務合同訴訟管轄怎么進行確定的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