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條沒有寫利率能要求付利息嗎
借條沒有寫利率不能要求付利息。如果借款時約定了還款期限,或者雖然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但是債權人已經催告?zhèn)鶆杖嗽谝欢ㄆ谙迌冗€款的,債務人過了期限仍不還款,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支付逾期還款的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
二、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成就或期限到來;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合同,手續(xù)的完成。
三、借款合同起訴地有哪些
借款合同起訴地根據(jù)實際情況具體包括以下幾處:
1.借款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借款,當事人能夠提供銀行的轉款證明的,該銀行所在地可以認定為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中貸款方所在地可以視為合同履行地。
3.當事人在借據(jù)或借款合同中有協(xié)議管轄的約定,且該約定地點屬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不違反級別管轄規(guī)定的,該約定有效,確定管轄時從其約定。約定為合同簽訂地的,該合同中應同時注明合同簽訂的具體地點,否則視為協(xié)議管轄的約定不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