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是什么
房屋登記是由有關國家機關對城市房屋的所有權進行登記的行為。我國實行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取得、變更房屋所有權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標志,房屋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房屋登記是什么的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f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