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合同具有什么特征
行紀合同具有的特征主要包括:1、行紀人的行紀行為具有限定性;2、行紀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委托事務;3、行紀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等。行紀合同具有什么特征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條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mào)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條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條行紀人占有委托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十四條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zhì)的,經(jīng)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不能與委托人及時取得聯(lián)系的,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第九百五十五條行紀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jīng)委托人同意;未經(jīng)委托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托人發(fā)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