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筆者在山東、湖南、四川多地發(fā)現(xiàn),許多高校的高價值成果成功實現(xiàn)了轉移、轉化,結果令人欣喜。不過,來自*和一些高校的專家們表示,相較于我國高校擁有的幾十萬件有效發(fā)明而言,這些成功的案例仍是鳳毛麟角。高校不少高價值的成果仍處于沉睡閑置狀態(tài),亟待喚醒。年初,*科技發(fā)展中心公布《至2016年底有效發(fā)明*50名高?!?。前5名的高校分別為:清華大學8002件、浙江大學7764件、哈爾濱工業(yè)大學5007件、東南大學4665件、上海交通大學4494件。全國僅50所高校的有效發(fā)明就高達116156。這些數字令人振奮,可要追查這些成果究竟有多少轉化成了實際應用,那就顯得很尷尬了。幾年前,一位大學教授的上百項發(fā)明被束之高閣,而且,這種現(xiàn)象相當普遍。據全國調查數據顯示,近幾年高校和科研單位授權的實施率分別為25.5%和57.6%,遠低于全國70%的總體水平,而高校和科研單位授權的產業(yè)化率分別只有0.9%和7.7%,距離28.7%的全國總水平差距更大。而4年前的調查數據顯示,國內高校授權成果轉化率不足三成!成果轉化的“攔路虎”到底是什么?這說起來復雜。成果首先需要批準,才能成為。那些“華而不實”或“中看不中用”的成果,就是審批不嚴導致。當然,也有“價高質優(yōu)”的成果,如報道中提到的:一件發(fā)明許可使用費5億元,這是山東理工大學教授畢玉遂研發(fā)團隊發(fā)明新型發(fā)泡劑的價值;中南大學周宏灝院士“個體化醫(yī)學基因檢測技術”7件發(fā)明,轉讓費1.8億元;西南交通大學磁懸浮二代工程樣車技術合同簽約超1億元……但如何在研發(fā)之初和研發(fā)過程中,就高度重視運用信息,并做好評估,就需要政府、高校、企業(yè)多方共同發(fā)力了。而對高校“高價值”來說,確實有轉化難問題。而更大的原因還在于,高校普遍存在一個現(xiàn)象,即團隊一旦獲批,便萬事大吉,不聞不問,這就是人所共知的“重審批、輕成果驗收”的怪象。對成果轉化投入精力少,是因為一旦成果獲批,就有科研獎勵或職稱待遇上的提升。而如果把成果轉化也置于獎勵和職稱評定中,怪象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從2013年起,我國發(fā)明申請受理量多達82.5萬件,居世界*。但漂亮數字背后,卻是另一番景象:運用的效益不高,高校和科研院所存在大量“沉睡”的知識產權資產。費勁心血搞的發(fā)明卻躺在室內“打鼾”。如何讓發(fā)明“走”出實驗室,應用到生產生活中,是值得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只開花不結果”的狀況普遍存在。其中,既有其本身“含金量”偏低問題,也有公共服務銜接不暢的問題。這不僅是高校的尷尬,也是把關不嚴、審批門檻低所導致。*,成果大的價值在于應用。高校成果轉化存在著價值評估難、評估市場不成熟、國有資產審批復雜、不支持協(xié)議定價轉讓、成果轉化程序繁瑣、科研機構缺乏處置權,等等。此外,不少一般都與項目捆綁,屬于“集體”,產權不清晰,這在轉化上就更難??梢?,為成果轉化提速需靠完善機制。目前的制度,既不利于水平提高,也有礙成果轉化。只有通過改革發(fā)明權益,完善機制,才能把沉睡的成果喚醒,充分釋放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新力,也才能為國為民造更多的福。編輯點評可見,目前的制度,既不利于水平的提高,也有礙成果的轉化,公共服務需要提速,要提高代理機構的服務能力,使成果走向市場,只有通過改革發(fā)明權益,充分釋放科技人員的創(chuàng)新活力,完善機制,強化預警應急機制,才能還是讓沉睡的結束“打鼾”狀態(tài)。創(chuàng)新是一個可貴的驅動力,期待決策者能完善機制,打破一些不合時宜的舊框框,解除那些制約發(fā)明推廣應用的束縛,讓科技人員創(chuàng)新更有激情和動力,讓更多的發(fā)明轉化為實際應用,以造福和人民。(原標題:劉天放:不讓成果在實驗室“打鼾”需完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