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時候,能夠去依法申請人身保護令。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xiàn)實危險的情形下,受害人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fā)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人身保護請求的,應當予以支持。什么時候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條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第二十五條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fā)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七條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二)有具體的請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xiàn)實危險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