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胡笑紅)記者昨天從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獲悉,曾于去年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的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經(jīng)修改后,從即日起至7月5日重新向社會征求意見。
據(jù)了解,修改后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重新命名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食品和化妝品要求》,標準內容也做了相應修改。新的標準征求意見稿中規(guī)定:飲料酒、糕點、茶葉、化妝品這4類商品的包裝層數(shù)必須不超過3層,糧食的包裝層數(shù)必須不超過2層;在“包裝空隙率”指標上,飲料酒、糕點的包裝空隙必須不超出商品體積的55%,化妝品不超出50%,茶葉不超出25%,糧食不超出10%;不屬于飲料酒、糕點、茶葉、糧食的其他食品包裝空隙率應不大于45%,包裝層數(shù)應不多于3層。
除以上強制性條款外,征求意見稿還規(guī)定:鼓勵使用可循環(huán)再生、回收利用的包裝材料;食品和化妝品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宜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