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復議
我國《行政復議法》中所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是指行政復議機關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審查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侵犯其合法權益,并依法作出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系統內部自我監(jiān)督的一種重要形式。什么是行政復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一條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第四條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正確實施。第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guī)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