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期間計算方式有自然計算法以及歷法計算法兩種方式,前者以實際經過的時間計算,后者以日歷所定的年、月、日為計算單位計算。民事期間包括節(jié)假日,但是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jié)假日的情況下,假期后的第一日作為期間屆滿日。
一、民事期間計算方式
民法期間計算方式:
1.自然計算法,即以實際經過的時間為計算期間的時間。例如9月9日下午5時到9月16日上午10時,期間分秒不差。
2.歷法計算法,即以日歷所定的年、月、日為計算單位,所稱年,不論平閏年一律定為365日,所稱月不論大小皆為30日。
二、民事期間包括節(jié)假日嗎
民事期間包括節(jié)假日。民事訴訟法上的期間規(guī)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期間種類和期間計算: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三、什么是民事期間
民事期間即民事訴訟中的期間,是指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各自實施或完成訴訟行為所必須遵循的期限。友情提示:訴訟期間的規(guī)定,意味著對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提出了時間上的地求,一定的訴訟行為如果不能在一定期限內完成,便不發(fā)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這就從時間上維護了訴訟活動的嚴肅性和法律的權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期間耽誤和順延: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