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前需準備的材料是什么
以下材料是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時需要準備的:1、當事人的身份證、結(jié)婚證;2、離婚起訴書及副本;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證據(jù);4、請求分割共同財產(chǎn)的還要提供夫妻共同財產(chǎn)清單。訴訟離婚前需準備的材料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