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的離婚有離婚證嗎
法院判決的離婚是沒有離婚證的。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會先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會對案件進行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準予離婚。最終,法院判決離婚的,會作出離婚的判決書,和離婚證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法院判決的離婚有離婚證嗎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