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如何判決
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非法拘禁罪的判刑如下: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二、非法拘禁會判刑嗎
達到了規(guī)定的立案標準之后,認定構成非法拘禁罪的,那么才會對行為人判刑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規(guī)定(試行)》: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續(xù)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公安機關受理的一般人員非法拘禁案,參照適用上述標準。
三、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構成要件:
1.客觀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觀上表現(xiàn)為非法剝奪他人身體自由的行為。
2.客體要件。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
3.主體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體既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并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