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屬于不可抗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等性質(zhì)。不可抗力的使用條件包括必須存在不可抗力,與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有直接的因果關系等。
一、疫情是否屬于不可抗拒
疫情屬于不可抗拒。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該事件的發(fā)生是因為債務人不可控制的客觀原因所導致的,債務人對事件的發(fā)生在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主觀上也不能阻它發(fā)生。債務人對于非因為可歸責于自己的原因而產(chǎn)生的事件,如果能夠通過主觀努力克服它,就必須努力去做,否則就不足以免除其債務。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可預見性和偶然性,決定了人們不可能列舉出它的全部外延,不能窮盡人類和自然界可能發(fā)生的種種偶然事件。
二、不可抗力的適用條件
1.必須存在不可抗力;
2.不可抗力與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3.不可抗力在合同簽訂前已經(jīng)發(fā)生;
4.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
根據(j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三、不可抗拒的因素有哪些
1.社會因素,即公眾發(fā)起的游行,騷亂等;
2.自然因素,即泄洪、火山爆發(fā)、冰雹、沙塵暴、臺風、霧霾等;
3.政治因素,即戰(zhàn)爭、政府征收或征用;
4.不可抗拒因素包括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