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5天了還能報保險嗎
需要看發(fā)生事故時當事人有沒有及時報警,經過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在5天之后依然能報保險。若沒有相關材料或者證據(jù)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話,那么就不好報保險。交通事故5天了還能報保險嗎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