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怎么解決
行為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解決辦法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由法院對犯罪行為人判處相應的刑罰。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一般對行為人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怎么解決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