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我國《刑法》中所規(guī)定的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市場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具有職責的中介組織及人員;本罪在主觀方面為故意。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前款規(guī)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一款規(guī)定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