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能否扣留交通事故車輛
如果公安機關出于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在調查完畢之后,應當通知當事人及時領取車輛,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的,需要進行收費。公安機關能否扣留交通事故車輛的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xiàn)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xiàn)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jù);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yè)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