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對植物的藥害可分為急性和慢性兩種。急性藥害在噴藥后幾小時至數日內即表現出來,如葉面(果實)出現斑點、黃化、失綠、枯萎、卷葉、落葉落果、縮節(jié)簇生等。慢性藥害得經過較長一段時間才會表現出來,如光合作用減弱、花芽形成及果實成熟延遲、矮化畸形、風味色澤惡化等。一旦發(fā)現果樹遭受藥害,應立即采取措施解救:
噴高錳酸鉀 高錳酸鉀是一種強氧化劑,對多種化學物質都具有氧化分解作用。噴灑6000倍高錳酸鉀溶液,可有效地緩解藥害。
用清水沖洗 多數化學藥劑均不耐水沖洗,如果施藥濃度過大造成藥害,可用噴霧器向果樹葉片反復噴灑清水,以沖刷掉殘留在葉片表面的藥劑。
暫停同類藥 在藥害尚未完全解除之前,盡量減少使用農藥,特別是同類農藥要停止使用,以免加重藥害。
緊跟施肥水 果樹發(fā)生藥害后,要結合澆水補充一些速效化肥,并接著中耕松土,可促進果樹盡快恢復正常的生長發(fā)育。同時,葉面噴施0.3%~0.5%尿素、0.2%~0.3%磷酸二氫鉀等,以改善果樹營養(yǎng)狀況,增強根系吸收能力。
摘自:2005.8.15.3版《云南科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