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的子女探望具體是怎么規(guī)定的
離婚后的子女探望具體有以下規(guī)定:1、探視權即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權利;2、對于探視權,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3、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后的子女探望具體是怎么規(guī)定的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