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出具欠條或借條是否屬于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單方出具欠條或借條的行為,是屬于雙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欠條或借條雖然只有一方簽字,但由于事先經(jīng)過了雙方共同協(xié)商,事后,債權人收下欠條或借條即承認、默認了收據(jù)內容,最終單方出具的欠條或借條的形成已演變?yōu)殡p方共同意思表示,因而單方出具欠條或借條的行為應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單方出具欠條或借條是否屬于雙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于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