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解除合同注意事項
單方合同解除需要注意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條件;發(fā)出書寫規(guī)范的解除合同通知,且在合同約定的合同解除權行使期限內發(fā)出;發(fā)出通知的證據保留,即要能證明已經發(fā)出解除通知,有發(fā)出的時間,以及解除通知的主要內容。單方解除合同注意事項的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xù)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