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卷宗內容
刑事案件卷宗內容包括: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拘留證、拘留通知書;4、取保候審決定書、執(zhí)行通知書、被取保候審人義務告知書、取保候審保證書;5、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6、辯護律師意見;7、卷宗封底等。刑事案件卷宗內容的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jīng)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chǎn)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