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種類
定金的基本概念:通常是指以確保合同的履行為目的,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預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錢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定金的主要種類:根據定金的目的和功能,可以把定金分為立約定金、成約定金、證約定金、違約定金、解約定金等。定金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種類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