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工傷的賠償標準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傷賠償標準:醫(yī)藥費等費用根據實際情況支付;而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標準為5級傷殘是14個月的工資,6級傷殘是12個月的工資;其他患有職業(yè)病需要長期治療的勞動者,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標準為5級傷殘補助60個月,6級傷殘則補助48個月;其他。未簽勞動合同工傷的賠償標準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