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陳述理由怎么寫
離婚陳述理由應該寫上婚姻基礎,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經(jīng)常吵架、打鬧,吵打的原因、經(jīng)過,被告的態(tài)度;以前是否有過離婚訴訟的經(jīng)歷,如果有則要寫明法院的處理結(jié)果。如果離婚是因為有第三者而引起的,原告務必要提供證據(jù)、提供證人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要突出當事人是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要求離婚的。離婚陳述理由怎么寫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