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開除有補償金嗎
員工被公司辭退是否有補償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的有補償,員工違法行為被辭退的無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的區(qū)別有哪些
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的區(qū)別有這些:
1.條件不同,經濟賠償金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需要支付的,而經濟補償金一般是用人單位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
2.性質不同,經濟賠償金屬于懲罰性質的,經濟補償金屬于補償性質的;
3.數(shù)額不同,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三、被開除后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被開除后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一年內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體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