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產(chǎn)權歸屬如何
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產(chǎn)權歸屬如何的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