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縫位置留置原則有哪些?
施工縫的位置應設置在結(jié)構(gòu)受剪力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 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柱應留水平縫, 梁、板、墻應留垂直縫。
1施工縫應留置在基礎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牛腿的下面、吊車梁的上面、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
2和樓板連成整體的大斷面梁, 施工縫應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處。當板下有梁托時, 留置在梁托下部。
3對于單向板, 施工縫應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樓板, 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 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間1/3 的范圍內(nèi)。
5墻上的施工縫應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 范圍內(nèi), 也可留在縱橫墻的交接處。
6 樓梯上的施工縫應留在踏步板的1/3 處。
7 水池池壁的施工縫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豎壁上。
8雙向受力樓板、大體積混凝土、拱、殼、倉、設備基礎、多層剛架及其他復雜結(jié)構(gòu), 施工縫位置應按設計要求留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