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針對合同的效力問題可以將合同分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那么你知道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判定是什么嗎?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一、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判定
有效合同,是指具備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夠產(chǎn)生合同當事人預期法律效果的合同。合同的生效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強制性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jīng)成立,但因其嚴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當事人之間的合約賦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采用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是法律所禁止的,對于以這種方式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其所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這里強調的是以這種手段訂立合同以損害國家利益的才無效。法律之所以作這樣的規(guī)定,是因為以脅迫、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在國外都是作為可撤銷的合同而存在的。考慮到我國的國情,是以社會公有制為基礎,國家應當保留主動干預的法律手段。同時考慮到現(xiàn)在與過去有所不同的是,除國有企業(yè)之外,還有大量的私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等。因此,法律區(qū)分兩種情況,分別進行規(guī)定,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從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的,作為可撤銷合同,由當事人選擇。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惡意串通,是指行為人故意地與他人串通一氣,目的在于坑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利益而自己獲利。目前這種行為很多,如有些國家機關干部或企業(yè)采購人員在與其他企業(yè)、單位或者外商洽談交易、簽訂合同中,惡意串通,收受賄賂,使國家、集體利益遭受很大損失。在自然人之間也存在代理人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問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特點是行為人故意以合同這種合法的形式達到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本身是并不違反法律,只是當事人要利用合同達到的目的,以及合同履行引起的后果違反法律規(guī)定。如當事人為逃避法院強制執(zhí)行其財產(chǎn),而以購銷合同形式轉移財產(chǎn)。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所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指訂立合同的目的,依據(jù)合同所進行的活動以及履行合同的結果,都違反了國家的政治、經(jīng)濟利益,有損國家主權,危及國家安全,違反社會秩序、公序良俗,嚴重污染環(huán)境、破壞生態(tài)平衡等。凡是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都是無效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一定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尤其是強制性規(guī)定進行,因為強制性規(guī)定,是當事人的約定所不能改變的。強調強制性規(guī)定,是因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關于合同的規(guī)定,多數(shù)是倡導性的,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只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其所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1.返還財產(chǎn)。
返還財產(chǎn),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后,對已經(jīng)交付給對方的財產(chǎn),享有返還財產(chǎn)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于已經(jīng)接受的財產(chǎn)負有返還財產(chǎn)的義務。返還財產(chǎn)有以下兩種形式:
第一,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jù)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chǎn),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chǎn);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chǎn),但是一方?jīng)]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chǎn),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chǎn),其被對方當事人占有的財產(chǎn),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占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chǎn),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
第二,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chǎn),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chǎn)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chǎn)全部收歸國庫。
2.折價補償。
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chǎn)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chǎn)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shù)呢熑涡问健?br>3.賠償損失: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貪任。
此種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1)有損害事實存在(2)賠償義務人具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shù)闹匾?。?)過錯行為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依第58條的規(guī)定,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適用過錯的程度,如一方的過錯為主要原因,另一方為次要原因,則前者責任大于后者;此所謂過錯的性質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過失,故意一方的責任應大于過失一方的責任。
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于締約過失責任而發(fā)生的。這里的“損失”應以實際已經(jīng)發(fā)生的損失為限,不應當賠償期待利益,因為無效合同的處理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4.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后,除發(fā)生返還財產(chǎn)、賠償損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況下還發(fā)生非民事性后果。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關于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判定的相關內(nèi)容,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就產(chǎn)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時起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 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請及時咨詢律師處理,提供專業(yè)律師,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