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河、朱黎明先生在《農業(yè)考古)2005年第2期發(fā)表大作《陳講與(茶馬志)》一文,讀來令人興奮。能夠在浩如煙海的中國古籍中意外發(fā)現長期被認為已散佚的明代陳講所著《茶馬志》一書,確是一件使人“分外欣喜”的事情。(當然,穆祥桐、王樂慶先生《明代茶馬交易述略》已提到此文獻,見《法門寺文化研究通訊》第23期)無疑,這對于研究茶文化尤其是研究茶政、茶業(yè)經濟史的學者來說也是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在此要感謝兩位先生依據《四庫存目叢書》和《續(xù)修四庫全書》得到的這項頗有價值的“意外發(fā)現”。因為“這是一部彌補中國茶文化研究空白的茶政之書,也是筆者所僅見留存于世的有關茶馬制度惟一一部專著”(均見兩位先生的大作)。興奮之余,本人覺得兩位先生的大作中有個別提法不太妥當,現提出來供參考。如說“徐彥登《歷代(“代”應為“朝”——陶德臣?。┎桉R奏議》,筆者僅在趙毅先生論文〈明代茶馬金牌停止時間考》(《西南師范大學學報》1993年2期)見之一句”,并抄錄相關論述:“明王朝專職管理漢藏茶馬互市高級官員茶馬御史徐彥登,匯集茶馬衙門的檔案,編輯而成(這里少一“的”字——陶德臣注)《歷朝茶馬奏議》(這里少一“中”字——陶德臣注)記載:‘自正統(tǒng)十四年之后,金牌事例不行,止是行人禁茶?!边M而據此得出結論,說徐彥登《歷朝茶馬奏議》“全書是否存世,尚不得而知?!北救擞X得這個結論不妥,因而相關結論陳講《茶馬志》“是一部彌補中國茶文化研究空白的茶政之書,也是筆者所僅見留存于世的有關茶馬制度惟一一部專著”(見兩位先生的大作)之說也就不能成立。完成機構:解放軍理工大學工程兵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