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再婚需要離婚證的,如果當事人有法院的判決書是不用出示離婚證的,只要雙方帶齊相關資料即可到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就可以發(fā)放結婚證。
一、離異再婚需要離婚證嗎
離異再婚需要離婚證,若有法院判決書可以不用離婚證。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離異再婚結婚證上會顯示嗎
離異再婚結婚證上不會顯示的。
1.再婚情況屬于婚姻情況記錄,會在婚姻登記檔案中留存,不體現(xiàn)在結婚證上。而且結婚證上沒有婚姻狀況欄的。
2.但是戶口本上有顯示,會清楚的注明他結過婚,離婚,然后是再婚,如果你們的戶口遷移到一起的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三、離異再婚戶口本上怎么顯示
離異再婚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一欄顯示結婚狀況,只有三種顯示方式:未婚、已婚、離異,并不會顯示再婚或者二婚、三婚。即使是再婚的,也是顯示已婚。但是,戶籍管理系統(tǒng)不會自動生成,需要當事人自己申報。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