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用新型專利有效期多久
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自發(fā)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fā)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fā)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二、實用新型專利有效期多久的法律依據(jù)
《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
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自發(fā)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fā)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fā)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三、怎么對實用新型專利有效期計算
1.根據(jù)1992年12月31日前的專利申請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原專利法,即:發(fā)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15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5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續(xù)展3年。
2.根據(jù)1993年1月1日以后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后的專利法,即:發(fā)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