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需要幾天?
傷殘鑒定一般需要六十日;如果申請中的事實清楚,內容明確的,只需要十五日;如果當事人依法還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則也是需要60日,但是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傷殘鑒定需要幾天?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
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